来源 :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 :2017-04-06
除了去年明确6个试点企业与七大重点领域推进混改之外,在今年的全国“两会”上 ,国资委主任表态称 ,2017年混合所有制的突破口要进一步扩大 。专家预计 ,突破口主要针对国有企业分类中的第二类 ,即商业类企业。
“从国企改革角度来说 ,混合所有制的改革目标应该放在增强活力方面 ,而这里所说的活力不只是企业活力 ,还包括政府活力 、员工活力以及社会资本的活力 。”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理事谭浩俊在接受《证券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 ,对政府来说 ,混改必须要解决政府的权力下放问题,即激发“放”的活力 ,并用权力下放来衡量混改效果 ,同时评判政府的职能转变 。
数据显示 ,目前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超过92% ,省级国资委监管企业的改制面超过90% ,全国国资监管系统国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达到1082家 。
谭浩俊认为 ,对企业来说 ,混改就是要激发“闯”的活力,让企业通过“闯荡” ,成为真正有核心技术 、核心产品、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;对员工来说,则要激发“干”的活力。其中 ,通过员工持股来解决员工“干”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。需要注意的是 ,员工持股绝不是全员持股 ,而是骨干持股 、精英持股 、重点人员持股;最后,对于社会资本来说,还要激发“投”的活力 。即通过股权转让 、资产重组、增资扩股和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,积极引入社会资本 ,在这之中 ,还要在政策 、方式、思路等方面给予企业更大的自主权 。
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经济研究处博士冯立果在接受《证券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认为 ,让各方均能得到利益,这是混改的关键和根本 。混改是一次产权改革 ,表面上是国有股权的存量调整,本质上却是国有企业新一轮的产权改革 ,目的是通过所有权改革实现增量改革 ,把企业做活、把总量做大,进而让各方都能从中获益 。当然 ,获得利益是其中的一个关键方面 ,但保护各方的合法利益同样重要 ,如果做不好保护各方合法产权 ,混改也是不可持续的 。
在冯立果看来,由于混改是个自上而下的政策 ,且在当前种种约束条件下,日后重点领域混改在深入推进方面,可能还会面临不小的难题 。而对于今年提出的要扩大混改突破口 ,预计主要针对国有企业分类中的第二类 ,即商业类企业 。
本文摘自:《证券日报》